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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423-00051

二、项目名称:清原县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县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

中标(成交)金额:89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县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清原县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C01031900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服务范围:编制《清原县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准备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评审会所需相关材料。

服务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有关要求,制作清原县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调查问卷,统计清原县机关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农村居民等对“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的满意度与支持情况。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方式深入了解清原县“两山”转化现状与存在问题,实地调研具有清原特色“两山”转化产业与案例发展现状。结合清原县实际情况,编制清原县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深入分析“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各项建设指标的可达性。基于清原县独特的地域优势与区域特色,总结清原县近年来“两山”实践方面的工作、成就与典型案例,凝练具有清原特色的“两山”转化模式,编制过程中不定期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最终形成《清原县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准备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评审会所需相关材料。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姣、李航、姜宝东、吴鸣、王秀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县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5%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4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清原县分局            

地址: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40-1号              

联系方式:024-53030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28层           

联系方式:024-62883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恒伟           

电 话:024-6288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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