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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渠道播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片的请示的采购公告


沈阳赤橙红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委托,对关于多渠道播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片的请示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81101234)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1

关于多渠道播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片的请示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200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效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起至2018年12月14日 08:30-11:30 11: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供应商可到沈阳赤橙红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沈阳赤橙红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格林自由成B座1215)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A: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B: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C: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地   址: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4号甲

项目联人:

联系电话:62788539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赤橙红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6号格林自由成B座1215

项目联系人:刘丽军

联系电话:18524424021

传    真:67765800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马路湾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赤橙红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050138410100000142

邮箱地址:sycchdzb@163.com


沈阳赤橙红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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