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东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十四五”东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90978
项目名称:“十四五”东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590,000.00
最高限价(元):13,59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80,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六、公告期限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开标时请供应商自带笔记本或者公司远程进行解密。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方式: 024-62780458
名 称: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24-62883277
开户行: 广发银行沈河支行
账号: 9550880222173100117
项目联系人: 张恒伟
电 话: 024-62883277